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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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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红英番外(上)

苏红英自从回到东临国后,便有了自己的府宅。

而且就在东临国的边境之处,逍遥山庄离他的府宅不过才三里的路程。

去趟逍遥山庄就像去朋友家做客一样,他每次前去,都要在那里住些日子。

苏红英近日非常喜欢溜马,尤其是楚风云的马。

他骑马的名义也很特别,每当楚风云神色不悦的时候,他就说道:“虽然你这人节俭而善良,对于马匹也都很爱护,却把它们养得膘肥体壮,难道你不担心?”

楚风云扬起眉头道:“担心什么?”

苏红英的嘴角露出一丝奇异的笑容,缓缓道:“今日山庄有那么一种人,看到如此溜圆的马匹,定会宰来烧烤,你信不信?”

楚风云皱眉道:“谁会这么大胆?”

苏红英道:“上官昭儿。”

楚风云差一点就要跳了起来,上官昭儿,又是上官昭儿。

这小子的确是无法无天,似乎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几乎就是逍遥山庄的恶魔。

但自从苏红英做了他的师傅,他忽然变得乖巧了许多。他若是个小恶魔,苏红英就是个大恶魔。若他是个小天使,苏红英就是个大天使。他会的苏红英都会,他不会的苏红英也会。甚至比他更快,更好,更奇特,让他永远也无法猜到苏红英下一步要做什么,苏红英实在是个奇异的男人。

所以很快,上官昭儿对这个师傅佩服得五体投地。

所以,苏红英的话没人敢忤逆,若得罪了他就等于得罪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了上官昭儿。只怕会招来很多麻烦,楚风云顿时面色阴沉,只得让他把马牵了出去。

苏红英骑着马绕着逍遥山庄跑了几圈,心情十分畅快。

他把马栓在树前,自己靠于树干,闭目养神起来。

隐隐约约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子声音:“昭儿,你想不想学剑法?”

远远传来男孩子的声音:“想学,非常想学。”

女子接着道:“你为什么想学?”

孩子道:“杀坏人很有意思,比刽子手和屠户看上去威风多了。”虽然他的声音稚嫩,说出来的话却令人惊悚,苏红英立刻睁开眼睛,抬头看向对面。

只看见一个粉衣裳的美人,牵着个穿红衣的孩子,正从屋后走出来。

这位美人娇艳无比,秀发漆黑,肌肤雪白如玉。虽然小腹微微隆起,却丝毫不损美貌,一举手,一投足,却充满了魅力。她的容貌看来明明就是个少女,此刻却要装出一副成熟的模样。

她牵着的孩子与她面目有几分相似,满身红衣,头上留着长长的辫子,身子瘦小,但脑袋很大,一双漂亮的眼珠子,不停转来转去,那张嘴巴也很机灵,从头到尾都在讲话,哄得美人很是开心。

美人笑道:“明日就让你爹爹教你,好不好?”

孩子的眼睛里也发出了光,张开双臂,就像只小鸟般飞来飞去,开心道:“万岁!万岁!”

当他转了几个圈,忽然看到苏红英的时候,立刻不说话了。

苏红英嘴边带着淡淡的笑容,笑容虽然可亲,在那孩子的眼中看起来却很有威严。

美人立刻笑了起来:“苏红英,你在这里做什么?”

苏红英站起身子,对她们笑了笑。

看到这个女子和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笑容总是那么动人。

孩子看见了他,却不敢有任何动作,那女子立刻沉下脸来:“见到师傅也不说话么?”

孩子连忙鞠躬道:“师傅好!”

苏红英点头笑道:“很好,昭儿越来越听话了!”

昭儿方才露出笑容道:“都是师傅教得好,我娘夸我越来越有礼貌了!”

苏红英道:“很好,很好,珞熙的儿子怎能没有礼貌?”

珞熙立刻娇笑道:“这孩子如今越来越聪明,说起话来也头头是道,看来学说书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苏红英不愧是苏红英。”

苏红英淡淡道:“昭儿天生就聪明伶俐,一点即通,将来这孩子必定超过上官庄主。”珞熙目中立刻露出笑意,苏红英接着道:“不过古人最注重德行,武功只是其次,千万不要教会孩子杀人。”

珞熙道:“放心,我们只是教他剑术而已。”

苏红英道:“剑术很好,但是也要教会孩子控住心魔。”

珞熙不解道:“你想说什么?”

苏红英看了她一眼,缓缓道:“公主还记得那女公子么?”

珞熙怔了怔,忍不住道:“你说她么?莫非……你要告诉我什么?”

苏红英点点头道:“女公子自幼就是个武痴,除了习武外,什么都不擅长,而且被人宠溺得不成样子,更不懂得明辨是非,总是妄想得到自己得不到的,久而久之,就变得疯魔起来,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珞熙脸色一变:“你说昭儿也会如此?”

昭儿虽然年纪小,但是他也懂得什么叫疯子,他咬着嘴唇,撇着嘴,斜着眼睛,脸色泛白,过了半晌,大声道:“师傅为什么要这么说我?我只想当个大侠而已。”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就像是呐喊一般,一个孩子若是认真起来,谁也拿他没办法。

苏红英立刻笑了起来:“我怎么会说昭儿,有我在,你自然会成为大侠。”

昭儿道:“真的么?”

苏红英道:“真的。”他上前拍了拍昭儿,叹了口气道:“其实大侠和疯子就在一念之间,所以心念一定要正。”昭儿点点头,吸了吸鼻子,漂亮的眼眸里写满“认真”二字。苏红英接着抬头看了珞熙一眼,笑道:“珞熙,你的儿子果然了得!”

珞熙轻声笑道:“都是你给他讲了侠客的故事,他才急着要学武功。”

苏红英不禁莞尔,昭儿眼珠子转动道:“师傅,你为什么不做大侠?”

珞熙“噗嗤”笑道:“昭儿你胡说些什么?他怎么能当大侠?”

苏红英笑道:“我怎么不能当大侠?我也当过一次哩。”

珞熙闻言怔了怔,谁知昭儿上前拉住苏红英的衣摆,不依不饶道:“师傅,师傅告诉我嘛!”

苏红英笑了笑,思绪渐渐回到了四年之前。

夏日,艳阳高照。

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纸,照在少年光滑如绸的身上,他赤身躺在床上,神态自若。

谁能想到一个男子竟有如此光滑细腻的肌肤,仿佛从露水中浸泡出来,偏偏,他的掌心已磨出了层层老茧,而一个人是否养尊处优,可以从他的手脚判断出来。

虽然他的手掌粗糙,但是他的脚却很娇贵,鞋底做得非常柔软,把他的双足护得很好。

床下的衣衫看似很普通,却很轻,很薄,剪裁得很合身。

他究竟是做什么的?没有人知道,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因为他什么都做过,却什么也做不长久,只因他做得太好,怕抢了别人的饭碗。

此刻,他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这是他在客栈的最后一天,因为他身上的银子已尽数用完。

那店小二已催了他几次,他却动也不动,似乎在等人把他抬出去。

可是没有人敢抬他出去,并不是因为他赤着身子。

只因这客栈招呼的都是体面客人,他来的时候也挺体面,尤其是带他进来的男子出手非常阔绰,容貌艳丽,气度不凡,起初店家还以为这少年是那美男子的侍从,谁知两人居然平起平坐,他们要了最好的包厢,点了最昂贵的菜肴,要了最舒适的客房。

那美男子把余下的银子给赏给了店小二,眼睛也不眨一下,似乎不见心疼。

店小二至今也猜不透他们是什么身份,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少年也是个奇怪的男人,虽然出手并不阔绰,却常常去最豪华的怡红楼。

平日就赤身躺在床上,毫不避讳众人。

他常常三餐不济,看似没有钱财,偶尔也能摸出几两银子。

自从那华贵公子走后,他从不吃客栈的饭菜,只吃夜市面摊上几文钱一碗的馄饨,甚至退了豪华的客房,换了间普通的客房,每日都要些免费的茶水,也从不给人打赏,这使小二哥对他不禁多留意了几分,甚至打听到他叫做苏红英。

苏红英的身份说来有些特别,知道他身份的人也没有几位,就连他自己也知道的很晚。

他是东临国的十三皇子,出生皇族,之后却被皇族抛弃。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自然不该这么穷,他本来甚至可以说是个很有钱的人,因为他曾经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家中良田百亩,就连伺候他的丫鬟也有三四个。

可是如今他并不富有,他甚至很落魄,贫穷得有些离谱。

若是一个有钱人突然变穷了,就只有两种原因:

——其一是因为他好逸恶劳,好吃懒做,喜欢结交狐朋狗友,坐吃山空。

——其二是因为他五毒俱全,贪淫好色,沉溺赌博,把田园家产都败了去。

苏红英两者都不是,只因为他遇到一个女人,而且是个糟糕透顶的女人。这女人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他勾引来的,却是与他指腹为婚的女人。

有人说:女人是祸水。

此话对于苏红英来说,一点儿也不假。

并不是只有美女才可以做祸水,只要心肠凶狠,手段毒辣,也可以称为祸水。

那女人容貌虽不差,但心肠歹毒,无恶不作。

凡是与他交往过密的女子,无不遭到她的残害。

如今他为了躲避这个女人,远离了东临国,带着所有的财物,跑来投奔这个多年不见的兄长。

虽然兄长见到了,却并不是他想象中那般亲切模样,正可谓:亲兄弟,明算账。

也许一个住在异国的质子,生活得并不如意。

除了安排他住在这最豪华的客栈内,请他吃了一顿饭,日后丝毫不待见他。

就连日后住宿的银子,也由苏红英自己垫付。

眼见这银子如流水一般,很快就要花完了,他却躺在床上毫不担忧,仿佛那银子可以自己从天上掉下来一般,正是这一副自若的模样,令那店小二更不敢妄动。

无论怎么说,苏红英这副模样并不是装出来的,毕竟,他靠自己也能活得下去。

他会做的事比大多数人都多,而且比大多数人都做得好。

他从小就吃了许多苦,三岁就会做十几种饭菜,十岁就懂得如何驯马。

他的轻功是非常出色的,甚至可以面不改色,连续奔十几里山路。

他也可以到山里打猎,在他心情特别好的时候,可以用弓箭射下天上的飞禽。

他还会织渔网,可以在夏季打捞不少鲤鱼,就是在天冷的时候,可以凿冰洞捕鱼。

他还很会酿酒,只要用落下树木的果子,就可以酿出几坛好酒出了。

像他这种能干的人,怎么会挣不到银子呢?

不过,近日来,他真的挣不到银子。

说来也并不奇怪,夏玑国女帝登基,日日苛捐杂税,京城生意萧条,哪儿也不愿意雇人。

昨日,他在外面晃荡,找到一个送酒的差事,谁知旁边有位老者,面黄肌瘦,浑身褴褛,家中有十口人等米下锅,他如何能够抢别人的饭碗?

他还年轻,少吃一顿饭还不至于饿死,他甚至把身上仅有的二两银子也送给了老者。

如今,倒是落得个轻松自在,却不知下一个工作,什么时候才能找到?

他回到客栈,肚子却唱起了空城计,只好空腹喝了两壶茶水,肚子里越发空得难受。

既然饿得难受,那么也只有躺在床上睡觉才好。

他接着脱光了衣服,躺于床上。

东临国有个说法,脱光衣服睡觉,那霉运自然会渐渐散去。

不过霉运散了没有,他不知道,这光着身子睡觉的感觉却是很舒服。

蝉声持续不断,虽然令众人烦躁,但听在苏红英的耳朵里,就像小曲儿一般动听。

忽然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个绿衣少年,苏红英转头看了他一眼,就知道倒霉日子终于算过去了,他立刻翻起身子,眉开眼笑道:“你终于来了,可否找到了事情做?”

绿衣少年点点头,却又摇了摇头。

少年走近几步,苏红英这才看清楚他身上穿的衣服,三天前本来还是崭新的,手工也非常精致,可惜现在已变得又臭又脏,袋里当然也是空的,不但空,而且还破了几个洞。

苏红英立刻满脸写满失望,眼睛无力地张了张:“那你跑来做甚?”

绿衣少年缓缓道:“我想向你借些银子。”他的目光再次落在苏红英身上,脸色一变,大声道:“我想你这几日大概手头已经没钱了,否则也不会脱光衣服。”

苏红英哈哈笑道:“你果然了解我。”

绿衣少年拍着桌子,大呼道:“真的没有银子了?这……这下子如何是好?”

苏红英脸色一变:“你小声些!莫要让别人听到!”

谁知绿衣少年呼天抢地的声音依然惊动了店小二,虽然平素也不见他动作有多快,此刻他却飞快冲进了屋子,大声道:“客官,你今日的房钱交了没有?”

苏红英挠了挠头:“没有。”

店小二道:“还不去付账?”

苏红英哈哈一笑,神情依然自若,目中却闪过一丝凌厉之色,他的目光令店小二不由向后一退。

谁知他缓缓道:“你……能不能宽限几日?”

于是,很快他就像是被人用鞭子赶了出去一般,好在他身上的衣服还是穿了回来。

苏红英番外(下)

今天并不算是个黄道吉日,却是苏红英最特别的一天。

他被人从客栈里赶了出来,连他昨日的住宿费用也省下了,只是挨了一顿骂,苏红英并不在意,毕竟,只要充耳不闻,又少不了身上一块皮肉。

天色已渐渐暗了,他在街头漫步,竟然在地上拾了一两银子。

这已足够他吃上几顿饭菜,也足以坚持到他找到一份活儿干。

他把银子放在手心里掂了掂,嘴唇一勾,忽然转身向怡红楼走去。

门口的两位姑娘见到苏红英,立刻拉着他进了大厅。

苏红英走到怡红楼看了看,还有两个新来的姑娘没有赎身,实在令他头痛,这些被拐卖来的良家女子,看到苏红英就像看到救星一般,可惜他身无分文,无能为力,老鸨见他没有把银子带来,脸色立刻变了,心里立刻有一条气不太顺了。

都说□□无情,戏子无义,此言不虚,那老鸨前日还请他去了雅间,点了几道酒菜。

此番,连茶水也没有给他倒一杯,甚至连好脸色也没有给他。

好在她并未把苏红英从这里赶出去,将他留在此处,静观其变,更不遵守和他签订的契约,立刻带走了一位姑娘,去洗漱打扮,准备明日接客。

苏红英叹了一口气,不知从哪里弄出来一壶酒,似乎喝得酩酊大醉。

在怡红楼醉酒是最寻常的事情,醉了一夜酒,比起嫖了一夜娼的人,不乏少数。

虽然一个人醉了后,好像会变成一堆扶不起来的烂泥。

但是怡红楼处理这种事情,却是轻车熟路,偏偏,怡红楼已出动了四个伙计,如何都搬不动他,他简直比石头还重。站在门口的老鸨早就看得不耐烦了,忍不住道:“就把他扔在那里好了,反正他也不会醉酒滋事。”

于是,苏红英依然趴在桌前,一动不动。

等周围人渐渐散了,楼上渐渐传来女子销魂的声音。

苏红英却突然睁开了一只眼睛,盯着对面色迷迷的中年男子。

虽然他看上去两眼炯炯有神,笑容憨态可掬,浑身都是赘肉,穿着一件普通的长衫,身上几乎没有几件值钱的东西,两边的太阳穴高高凸起,手上的皮肤油光发亮,一看就是懂得保养之人。

而在他的中指上面,戴着一枚黑漆漆的戒指,看上去似乎并不起眼。

至少不会有哪个女子从他手上拿下戒指,娇滴滴道:“把它送给奴家如何?”

正因为他知道如此,所以才会肆无忌惮地拉着女子的手,不断揩油。

苏红英假装不去看这枚戒指,却时时刻刻都在用余光瞄着它。

虽然他没有做过古董生意,但在鉴定方面也颇有几招。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此物正是夏玑国大富长者的印章,也是可以打开家中金库的密钥,而眼前这个男子正是夏玑国的富商大贾——周富升,家财万贯,在各国开了一百家金店,钱财却从不露白。

有种人越是有钱,越是一毛不拔,甚至连妻儿老小也要苛刻。

而周富升就是这种人,只见他抓着旁边女子的纤纤玉手,不断地抚摸着,笑道:“美人,你的手好滑,要不要到我府内当丫环?”

女子啐道:“人家买我都是当小妾,你如何要我当丫环?”

周富升还是在抚摸她的手,阴阳怪气道:“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当小妾光明正大,当丫环却可以偷偷摸摸,感觉很是过瘾,很是刺激。”

话音一落,他便捧着女人的脸,香了几下,女人立刻娇笑起来。

谁知此人竟然顺手摘下女人头上的银钗,顺手滑入袖中。

苏红英立刻皱起了眉头,他对这男人实在没有好感,即便他不会花钱如流水,但是占着金银钱财不肯布施,这和为富不仁没有什么差别,更何况还要处处占些小便宜,偷得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灵机一动,忽然想到了一个法子。

于是,他站起身子,摇摇晃晃地走到那人身旁,偷偷在他桌上换了一壶酒。

周富升饮了一杯酒后,一炷香的时间,立刻狂泻不已。

很快来了一辆马车把他拉了回去,苏红英一路施展轻功,跟随在后。

只见马车一会儿左拐,一会儿右拐,最后进入一个漆黑幽深的巷子里面。

苏红英见周富升进了院内,心想此处大概就是他的宅院之一,而他对这巨宅一无所知,不敢贸然入内,这家人的大门是朝着南方开的,院墙很高,里面隐约可以听见狼狗的呜咽声。

这种屋子怎么会没有机关陷阱?怎么会没有保镖护卫?

不论什么人想对他的财物下手,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偏偏,苏红英就可以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他从口袋里摸了摸,居然摸出了一枚黑漆漆的戒指。

正是那周富升手上的戒指,这枚戒指究竟是什么时候到了他的手里,而没有令周富升发现,谁也猜不出来,当然,这只有苏红英自己清楚。

他是个很能干的人,仿佛什么都天生就会,只是这偷窃之事还是头一遭。

苏红英接着把耳朵贴在墙上,听那狗的叫声,立刻辨出了哪个方向,哪个位置,他从怀里摸出那捡来的一两银子,在夜市买了十个圆圆的,很有分量的菜馒头。

回来之后,在馒头表面撒上奇特的药粉,纵身跃上墙头。

这训练有素的狗,绝不肯吃陌生人丢来的肉食,何况是菜馒头,而苏红英却是例外。

只见苏红英用石头引起了狗的注意,那狗刚要张口狂吠,只见苏红英眯起一只眼睛,右臂一震,那菜馒头“咻”一声冲着狗头便去了,直直打入了狗的嘴里,那白色药粉一粘到狗的口水,馒头立刻膨胀起来,把狗嘴堵了个严严实实。

如此扔了几次,院内再也没有狗的叫声。

护卫见狗跑来跑去,心中也未在意。

苏红英左手撩起衣襟,纵身一跃,脚尖轻点前方的假山,再点湖中的红色栏杆,竟施出了“燕子三抄水”的绝顶身法,几个起落间,就已窜上了对面的屋顶,

他顺利潜入周富升的房间,周富升因为腹泻不止,已住进了茅房。

苏红英凭借自己的眼力,轻而易举地寻到他的金库,用戒指打开秘门。

见里面珠宝古玩都是旷世珍宝,若是黄金放在里面,似乎也变成了俗物。

桌上放了些银票,苏红英随手拿了一叠,揣入怀中,其余物件是丝毫未动,他把戒指丢于桌上,心想周富升不过才丢了区区几千里银子而已,比起里面的金库,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应该不会有所察觉,更不会报官。

第二日,苏红英便拿着银票,把青楼那些女子都赎了出来,给她们每人一百两银子做路费,谁知一番折腾下来,不知是不是老天与他作对,竟又没有了银子。

绿衣少年看着他道:“如今我们怎么办?”

苏红英道:“还能怎么办?找活干呗!”他忽然顿了顿,转头看着绿衣少年:“前日我问你是否找到活儿,你为何既点头,又摇头?”

绿衣少年道:“因为有个酒楼刚开张,需要艺人,只管吃住,不包银子。”

苏红英一拍大腿道:“这么好的差事,如何不去做?”

绿衣少年结结巴巴道:“没……没钱!”

苏红英忍不住道:“你要钱做什么?有了钱不也是为了吃饭穿衣么?只要能填饱肚子,总不至于贪图眼前这几两银子吧?”绿衣少年点了点头,如今,他们实在也没有去处了。

卖艺之人,听上去就想到了如此场景。

一个老者拉着二胡,旁边一个清秀女子不停唱着小曲儿,给客人们助兴。

不过苏红英却并非如此,他虽然会弹三弦,却不喜欢唱歌。

只因东临国的人能言善道,甚至唱得不如说得好听。

苏红英的口才并不差,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常常说得又机灵,又俏皮,可是茶馆酒楼之处,四处都是五大三粗的爷儿们,只知道喝酒划拳,他望着这些人,如何能讲得痛快?若是有人搭腔,两人一言一语,讲得倒是淋漓尽致,感觉非常痛快。

于是,苏红英与小武,一人红衣,一人绿袄,被人称为鹦鹉先生。

这种奇怪的搭档,大半年时间,竟红遍了整个京城。

甚至有人出高价钱,请他们去外地讲上几场。

而这人红了,自然就不一样,好事坏事统统来了。

说到好事,他们选了个最热闹的酒楼,每天只说一场,就能挣来不少银子。

东临国的说书先生常常去皇宫里讲几段,而夏玑国只有普通百姓才喜欢这种段子。

毕竟请戏班子要花去许多银两,酒楼有这两只鹦鹉,生意非常红火,自然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们。

说到坏事,那周富升的银票是用来行贿的,如今凭空少了几千两,自然是遇到了贼人。

他竟然从青楼那里查出了端倪,而且报了官,诬陷鹦鹉先生曾经偷遍了他周记全国的金库,甚至说鹦鹉先生是东临国的奸细,虽然是冤案,不过他毕竟也偷了人家的银子,何况这碗牢饭却不好吃,一个不慎,就会被人陷害得身首异处,他与小武只得分头逃走。

如今,若是让珞熙知道他堂堂东临国十三皇子,曾当过梁上君子,不知会不会被她唾弃?甚至在逍遥山庄传得沸沸扬扬,所以,这件事情他永远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想到这里,苏红英紧紧抿着嘴唇,忽然笑了笑。

昭儿眨眨眼睛,忽然道:“师傅,你怎么不说话?”

苏红英低头看着他道:“其实,你母亲说的对,我本就不是什么大侠,”

昭儿的眼睛里立刻露出失望之意,毕竟,有哪个少年不崇拜英雄呢!

珞熙忍不住道:“苏红英,你怎么可以欺骗昭儿?”

苏红英悠然道:“偶尔欺骗一下孩子,将来他长大了自然明辨是非黑白。”

珞熙嗔道:“凤从来都不骗他,你这样会令昭儿很失望。”

苏红英道:“上官庄主一言九鼎,我不过是个信口雌黄之人,没什么好失望的。”他忽然抬头向昭儿挤了挤眼睛,伸了伸舌头,做了个鬼脸。昭儿立刻笑了起来,苏红英接着走到树旁,把马匹牵了过来,缓缓道:“我想这几日闲来无事,似乎很没有意思,把楚风云的马也折腾够了,或许我该下山做点儿正事。”

珞熙瞪着他,心想是什么正事?这话从苏红英口中说出来,令她费解。

珞熙悠悠道:“莫非你有什么打算?”

苏红英的眼睛盯着远处的山,缓缓道:“我已经无所事事了很久,应该去活动活动了,作些救济百姓的事情,否则真会被人说成为富不仁了!”

珞熙淡淡道:“哦,你上次救了那些青楼女子,是不是钱多了起来,如今骨头要发痒了。”

苏红英叹了口气:“原来在你的眼里,我就是块贱骨头。”

珞熙道:“花了那么多银两在怡红楼,难道你不是贱骨头?”

昭儿忽然抬头看着他们,咬着嘴唇道:“娘亲,什么是怡红楼?”

珞熙这才惊觉自己说错了话,抽了口冷气,结结巴巴道:“那里是……是……鸡窝。”

昭儿道:“鸡窝?”

苏红英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接口道:“昭儿不要听你母亲胡说,怡红楼是坏男人喜欢去的地方,那里吃人不吐骨头的,昭儿长大了可不能去。”

珞熙道:“没错,没错。”

谁知昭儿道:“师傅为何要去那里?莫非师傅也是坏男人?”

这次换珞熙笑了出来,她拍手笑道:“你看,你看,昭儿也知道你不该去那种地方。”

苏红英对她的话语不以为然,他微笑着拍了拍昭儿的肩膀,蹲下身子,道:“昭儿,你知不知道大侠去什么地方?”昭儿摇摇头,苏红英接着道:“好人多的地方,不需要大侠,大侠都去坏人最多的地方,让他们放下屠刀,做个……好人,这叫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昭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忽然道:“那么昭儿以后也去那里行侠仗义。”

苏红英道:“好。”

珞熙怒道:“你要去就去吧,不要教坏了我的孩子。”

苏红英哈哈笑道:“我不过是逗你一逗,我哪里去什么怡红楼。”

珞熙惊讶道:“那你要去哪里?”

苏红英笑了笑:“质子在东临国建了个书院,正要请人去教书!”

珞熙惊道:“你去教书?”

看着珞熙惊讶的神情,他笑得坦然。觉得自己活得可以很有意义,能时刻帮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他已完全满足,虽然没有完整的亲情,但是他关心过别人。

他已为别人做了许多有价值的事情,已无愧于自己这一生。

而他还要继续做下去,所以他会得到更多,这就是他苏红英的人生!

陆云谦番外

陆云谦永远也忘不了他十七岁时,在西苑湖畔遇到的那位绝色少女。

那天下着蒙蒙小雨,虽然那女子打伞遮挡住大半的面容,依然令他惊鸿一瞥。

她究竟是哪家的大家闺秀?偏偏,他寻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她的下落。

此事这要从半个月前说起了。

京城,月圆,雾浓,月色凄凉朦胧。

但陆云谦和他的狐朋狗友并没有欣赏的意思,毕竟,古往今来对月兴叹的诗人没几个长命的。

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有那些满腹穷酸的秀才们,吃饱几日肚子,无事才会□□几句。

他们只是想无拘无束的随便走走,乐水,尧□□,傅禧都是与他一起在书院里认识的朋友,现在他们刚骑着马,从郊外驰骋而归,而且刚喝过酒,但是,多日来的紧张和不悦都没有结束。

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下过雨之后的第三天,策马在道路上奔腾着。

看着路边行人被弄得满面尘土,他们就觉得非常开心。

可是这几日不同,他们只能骑马在荒郊野外散心,据说近日发生了许多命案,甚至怀疑到他们的头上来了,虽然他们不是君子,但也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

如此一来,令他们非常气愤,自然要找地方发泄情绪。

天色虽然很晚了,尧□□与乐水去了京城最大的怡红楼,并拉着陆云谦与傅禧一同去。

陆云谦脸色一变,亮起身上的银鞭,毕竟带着家族里最宝贵的物品,绝不能做亵渎祖宗的事情。

赌场与暗门子,他都绝不会去的。

傅禧也是如此,他虽然出身不是名门,却很懂得规矩,只是为人随和,所以才与他们非常投缘。

之后,他们四人分成两路,各自往不同的地方去了。

走了半个时辰,陆云谦抬头,看到一家新开张的酒楼,看上去非常豪华气派。

他们北松四霸喝遍了几乎所有的地方,看到新开张之处,怎能不进去光顾一番。

陆云谦与傅禧立刻相互交换了下眼神,下了马,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向酒楼内走了进去。

酒楼门口,摆着一张四方的桌子,坐着两个服装很朴素,修饰很整洁的中年商人。

陆云谦与傅禧就坐在他们身后,点了几个下酒菜,要了一坛好酒,同时竖起了耳朵,听着他们在说什么,大概谁也没有想到,他们的另一个爱好就是在酒楼听些小道消息,这要比说书先生讲的故事有趣得多,毕竟商人的故事很真实,他们见识广博,非寻常人能比。

左侧的男子左右看了看道:“这已经是第五个人了,每半月死一个女子,你说蹊跷不?”

右侧的男子道:“这么快?我先前才听说死的女子被扔在了后山,是个裸尸,大概被人……”

陆云谦与傅禧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他们立刻明白怎么回事,正是这个案子令他们头痛不已,当时他们只当作一般的命案,并没有想到两月竟会连续死了五个女子,而他们常常在后山骑马游玩,看来,此事不怀疑到他们头上,几乎不大可能。

想到这里,他们皱起眉头,已觉得食不下咽了。

那两个男子继续要了两道小菜,依然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这个话题。

左侧男子道:“也不知道是些什么恶人?占了人家的身子,还用绳索勒死她们。”

右侧男子道:“这些人大概是京城人士,还怕行事暴露,自然要杀人灭口。”

陆云谦自己倒了杯酒,却并没有喝下去,只是望着杯中的酒出神,只是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

左侧男子道:“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这些女子都很可怜?不知道她们怎么被人给害了?”

右侧男子喝了口酒,并没有否认。

左侧男子道:“这些女子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常常去西苑湖畔郊游,被那恶人给盯上了。”

右侧男子点头道:“很有可能,很有可能。”

陆云谦脸上若有所思,因为他们四人也常常去西苑湖畔,只因那里有最好的烧刀子。

虽然摆在街头小摊上,却引来不少文人骚客来此地饮酒做诗。

西苑湖畔还有最美丽的少女,� ��竟,才子佳人总能引出一段佳话。

自然也可以引出禽兽不如的败类来采花折草。

这时候他忽然注意到酒楼另一个人也有了不自在的反应,那个公子坐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手里拿着把扇子,可是今晚并不热,很少有人看见他做过别的事,也很少有人看见他抬起头过。

陆云谦的目光落了过去,发现此人他曾经见过,而且身份地位也很了不得。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此人名叫楚逸容,目前在朝廷里面任职。

他身上没有带任何武器,手里这把扇子似乎很有玄机,如果陆云谦没有猜错,这是玄铁制成的。

扇子如孔雀开屏般挡在桌前,一边慢慢喝茶,一边扇着凉风。

这里是酒楼,他却连一壶酒也没有点,大概,只有正在办事的官差才不会要酒喝。

但他至少应该要上一壶酒,就是装模作样也可以,谁知他连这个也不屑于去做。

只要了一碗米饭,一碟小菜,一壶茶,总共不超过五十文钱。

他依然拿着扇子,吃一口饭,配一口菜,吃得非常慢。

因为他只能用一只手吃,若是一个饥饿的人,如何不用两只手呢。

他的左手的扇子,无论他在做什么的时候,从没有放下过,就像武器般随时不能离手。

楚逸容既然会出现在这里,就是早已料到了他们的行踪,绝对是在监视他们,看来官府也已经对他们四人有了怀疑。想到这些,陆云谦几乎有种拍案而起的冲动。

偏偏此人态度非常特别,特别到陆云谦居然强忍住了自己的怒火,只是对他怒目而视。

为何要说楚逸容态度特别,只因他在监视别人,却很少抬起头来看他们一眼。

别的人无论做什么事,好像都跟他全无关系似的。

明明那两个中年男子离他很远,似乎什么也听不到,只是当他们说到了什么异常之处,他的神色不停地起着变化,就像是一条静坐不动的变色龙。

陆云谦勾起嘴唇,忽然低头用酒在桌子上写了几个字,傅禧看后神色微变,慌忙点头。

就见两人身子忽然站起,把一锭银元房子桌上,迅速离开了此地。

见他们有所行动,楚逸容也立刻站起身子,放了锭银子在桌上,紧随而去。

……

京郊,甘露寺。

据说,有得道高僧在这里圆寂,入了涅磐,烧出了一百零八颗金色舍利子。

每逢初一,十五,寺中的香火非常旺盛。

四面八方之人赶到这里烧香拜佛,求发财,求儿女,求平安……除了心怀不轨,好逸恶劳之人,常常是有求必应,所以香客越来越多,寺中百名僧人总是忙碌不已。

谁知,今天气氛却很凝重,大殿外面却放着一具尸体,尸身上盖着一块白布。

死者手脚摆放的姿势很奇怪,完全是被人给扭断了,殿前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跪在那里,眼里含着泪水,一位年轻僧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劝说他们节哀顺便,先把尸身抬回去吧!

两位老人依然跪着不走,说自己不识得字,家里也没有钱财。

只恳求方丈给小女念诵一遍《金刚经》。

出家人毕竟以慈悲为怀,年轻僧人立刻回去通报给方丈。

方丈从讲经堂内走出,向两位老人家施了个礼,缓缓掀开了白布,虽说他常常念诵《金刚经》,也懂得“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依然被这具尸体的面目吓了一跳。女尸双眼突出,呲牙咧嘴,面目恐怖,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连忙口中称念南无阿弥陀佛。

方丈闭着眼睛,双手合十,不敢再瞧那死人一眼。

诵过经文之后,佛力加持,那女尸面色恢复如常,嘴巴也合拢,双目亦闭上,宛如睡着了一般。

周围发出阵阵赞叹,称赞法师慈悲,同时不忘哀叹,国将不国了。如今这世道也乱得够呛,自从女皇帝登基之后,纳无数男宠,只顾着自己享受,却不在意百姓疾苦,就连那些有权势的之人也纷纷效仿起来,夜夜笙歌曼舞,酒池肉林,实在令人愤怒!

而这个被超度的女子,只怕是被纨绔子弟所看上了,被强行逼了去。

这女子不从,便把她的手脚打断后,扭曲变形,再用绳索勒死,手法十分残忍。

众人叹息着慢慢散开,接着虔诚地磕头求拜,人群中混有个小沙弥,他看了尸体一眼,面上没有任何表情,缓缓地走出了寺院山门。

他走到无人之处,忽然用手撕扯自己的脸皮,那脸就像蛇皮一样扯了下来。

要是旁人看到这情形,一定会被吓出魂去,可是,并没有见到鲜血流淌出来,他低着头接着脱掉身上的外衣,露出了浅绿色的长衫,从背后一看,竟然是女子的身段。

当她抬起头来,居然是倾国之色,从她面貌来判断,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模样。

忽然,从岩石后面冒出个中年男子,他穿着青色的衣衫,就像个普通的教书先生。

少女立刻欢呼一声:“师傅,你等我多久了?是不是有功夫教给我?”

中年男子看着她手里的面具,缓缓叹道:“逍遥山庄的功夫不是那么容易学的,就像这易容术,你怎么可以随意装扮成别人的模样呢?也不怕亵渎了出家人?”

少女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衣物,撇着嘴道:“师傅不是说过,易容术是江湖中最最难学的功夫么?我想多掌握掌握,难道也不对?”

中年男子眯起眼睛,低声道:“公主,你是千金之体,这易容术可是非常损害容貌的。”

少女一听,大惊失色道:“师傅怎么不早说,我这几日先不学易容术了。”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拿出一本内功心法,开始教她轻功,少女习得非常认真。

她的一招一式都有模有样,谁能想到这样认真的女子,居然是堂堂的夏玑国公主,可她依然还是孩童心性,学了易容术之后,处处扮成别人的模样,玩得不亦乐乎。

只是今日她得知了残害无辜少女的事件,心中愤愤不平,她最恨这种禽兽不如之人,恨不能拿出一把大斧,把他劈成两半来,于是,她决心明日去西苑湖畔,开始自己行侠仗义的一幕。

翌日,天空下着蒙蒙细雨,依然不能阻挡来此游玩的人们。

西苑湖畔,绿色的草地,清澈的湖水,灰色的天空,周围开满了月季和蔷薇,在黄昏时候看来,就仿佛变成了一种美妙的色彩。姑娘们打着纸伞,在山坡上摘花,嘴里轻轻哼着山歌。

这种诗情画意,如何不令文人墨客心动。

陆云谦也很心动,只是他并没有打伞,他认为淋雨是很自然的事情,就像外面的万事万物,那个不在春雨的滋润下生长着,淋雨能令他更舒适。

今日,北松四霸只来了他一人,乐水与尧□□还在温柔乡中缠绵。

傅禧今晨去北松书院请假,同时引开了楚逸容。

而他要好好看着这些莺莺燕燕,以及如何把凶手给找出来。

岸边,姑娘们的歌声柔美,比春雨更柔和,她们的脸庞比花朵更娇美。

陆云谦盯着少女们,也盯着每个对她们投去欣赏目光的男子,很久很久,依然看不出任何端倪,忽然间,每个男子的目光似乎转了方向,而姑娘们的歌声也停止住了。

陆云谦随之一望,见一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少女从空中翩然而至。

她的玉足轻点湖水,就像鸟儿般自在飞翔。

她没有舞蹈,但是她的轻功比任何舞蹈都吸引人。

当她踏水而来的时候,众人也看清了她的绝色面容,无不发出赞叹,就这一瞬间,她打开纸伞,低下脑袋,走进树林小径当中,躲藏在一片绿色蒙蒙之下。

陆云谦的心从没有跳得这么快过,他忽然觉得这就是他心目中期盼已久的女子。

北松书院的女子,面容虽美,在他心目中却只有一张张市侩的嘴脸。

他不相信北松书院才有最好的女子,美丽的花朵如何会在屋内开放。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是他飞快地告诉自己,就是她了,他已顾不得那些凶手是谁,此刻他决不能错过这个女子,一定要打问到她的身世。

于是,他也走入了林中,追寻很久,却寻觅不到她的身影。

直到天色昏暗,当他走出林中的时候,忽然远远听到几个男子的惨呼声。

陆云谦脸色一变,他忆起后山发生的几桩惨案,如今,千万不能发生在那位少女的身上。

他连忙向前跑去,只恨自己没有习得轻功,跑了很久,直到看到一片乱坟岗。

两位华衣公子鬼哭狼嚎,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跑了出来,陆云谦曾在北松书院见过他们,他们似乎是丞相的两个远房表弟,初来乍到,平日连北松四霸也不放在眼里,陆云谦颇不喜欢他们。

此次,他们看到陆云谦,就像看到救星一般,哭喊道:“陆兄,里面有鬼,里面有鬼。”

陆云谦一怔,这些年并没有听说此处闹鬼,忍不住道:“二位不要急,有话慢慢说。”

那两个公子互相对望一眼,忽然顿了顿,半晌之后,其中一个结结巴巴道:“刚才那个穿粉衣服的姑娘,我们俩跟着过去,谁知道她是个死去的……女鬼,青面獠牙,好不吓人!”

陆云谦的瞳孔在收缩,忽然大声道:“这么晚了,你们跟着一个姑娘做什么?”

两个公子额上流出冷汗,结结巴巴道:“这个,这个……”

陆云谦冷冷道:“如果不说,看来,必须要把你们都送进官府才对。”

左侧的公子慌忙道:“我们是丞相的亲戚,又没有做过什么,你送我们去官府做甚?”

陆云谦厉声道:“你们真的什么也没有做过?”

他的目光似箭,似乎可以挖出对方心里的秘密。

两个人互相凝视了一眼,忽然跳了起来,一人从腰上抽出一柄匕首,另一人从衣襟里掏出了粗粗的绳索,他们配合得非常默契,至今还没有哪个女子能从他们手中逃得出去。

只不过陆云谦并不时女人,他向来很冷静的,对付这种手脚他丝毫不在话下。

两个公子已把绳索缠绕在陆云谦的脖子上面,然后他们突然同时听到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似乎是屠夫在斩肉,却像是从自己身上发出的,只见银光一闪,他们顿时滚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原来此二人,正是近日杀害少女的恶人,他们仗着自己的势力,向来无法无天。

谁知他们此次跟随的粉色衣衫的少女,打着伞,一路轻飘飘的走动着,他们追了很久,却靠不到跟前,天色渐暗,他们竟然追入了乱坟岗,这里阴气森森的,两个大男人也不禁毛骨悚然。

此时,那少女扔下伞来,回头向他们步步逼近。

只见她面目可憎,和他们前几日杀死的女子一模一样,眼前分明就是个女鬼,吓得他们顿时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谁知又遇到了陆云谦,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多行不义必自毙,据说这二人后来被砍了脑袋,才算是平息了民怨。

只是陆云谦一直没有遇到那个少女,直到北松书院来了一个女扮男装的珞熙。

乱葬岗中,两个女子的身影一前一后走着。

玲珑颤声道:“公……我们还是快些回去吧,这里阴森森的,好吓人的。”

珞熙拍着胸膛,声音却发颤道:“怕什么?这世上哪里有鬼?”

玲珑道:“可是我好害怕!”

珞熙挺起胸膛道:“其实有你在身旁……我就不怕,你也别怕!”

玲珑轻轻“嗯”了一声。

正说着,一阵阴风而至,空中传出“嗄!嗄!”的声音。

四面黑黝黝的树影似乎逼了过来,远处阴森森的山石,像群魔乱舞一般,珞熙与玲珑竖起耳朵,听着远处凉飕飕的风声,冷清清的流水声……忽然,一群乌鸦振着翅膀从树林里惊起。

就像有什么妖魔出现一般,两人拉起手惊慌失措地跑来出去。

看来行侠仗义这种事,并不适合女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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