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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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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我知道,现在是我应该改变的时候,为了生活,为了真正的生活,为了有血有肉的生活,为了当庐卖酒的生活,为了有陈曦的生活。

我必须改变。

改变的开始,就在七叔的身上。

我因七叔而入行,一切也应当以此为结束。

当天,我不顾肩头上的枪伤,留下高老四等人善后,扔下已经颓然苍老的“佛陀”首领郭阿姨,一个人动身去了黑龙江省D市,也就是我七叔的家。

我在踏入七叔家家门的时候,肩膀上的血迹还没有干。七叔看到我这幅狼狈样儿出现,当即也把事情猜到了七八分。让我的堂弟一个人在屋里玩,便领着我去了书房。

而在书房里,我们叔侄二人对坐良久,却谁都没有先开口。

足足在十几分钟之后,我才把手伸进口袋,从里面掏出那把在我接手点子之初,七叔送给我的那把直跳,摆在了桌子上。七叔看在眼里,竟有些落寞。

又过了好一会儿,七叔才长叹一声,起身到身后的书架上,拿起了小半瓶二锅头,又顺手拿了两个杯子摆在书台上,说:

“咱们叔侄俩,再喝一口吧!”

我摇了摇头拒绝了。七叔还是倒了两杯酒,但却没喝,而是再次起身,开始动手解开上衣上的一个个扣子。好半天,他才解开前襟,露出衣服下有些苍老褶皱的皮肤。然后一把扯掉了上衣,光着膀子站在了我面前。在又一声叹息之后,他微微侧了一下肩头,让我看到了他的半个后背。

那里,应该是有一副“佛陀”纹身存在的。

理所当然。

但这仅仅是道理上应该有的。我一眼看过去,却只见七叔的背是光溜溜的,一点纹身的迹象都看不出来。

我当即就愣住了。心想我是不是误会七叔了?难道说,七叔根本就不是什么“佛陀”中人?

七叔显然也看出了我眼神里的惊诧,他只是挥了挥手,示意我别着急,他就那么光着上身坐回了椅子里,端起桌上的一小杯二锅头,一仰脖,喝了个干净。而后长嗨一声散了酒劲儿,说:

“这要有盘花生米,再有俩鸡爪子就好了!”

这话,是七叔以前和我老爹喝酒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但不想,现在坐在他对面的人,却已经是我。而七叔在说完之后,略微一顿,二度开口:

“知道当年,我为什么始终在说你是个‘好苗子’么?”

我诧异,没回答。只盯着七叔看。七叔也只是微微一笑后接着说:

“因为,你是第一个看到我背上纹身的人。”

说完,七叔再次向我侧了一下肩膀。而这次,我竟在七叔背上,看到了一副正慢慢浮现出来的纹身图案。这纹身,正是“佛陀”的标志,半面大日如来,半面不动明王。

七叔再笑,说:

“我这纹身,叫‘隐佛陀’,图案是一样的图案!就是,纹的时候,是用高锰酸钾混着鸽子血纹的,平时看不出来,只有喝了酒,让酒精一激,这纹身才会显出来。当年,我胡老七刚加入‘佛陀’,干的就是搜集情报,为了隐秘,我们这帮子人,纹的都是‘隐佛陀’。也就是那会儿,我回老家跟你老爹喝酒,你说要我背,才看到我背上的纹身,还说,这纹身真好看。你还记得不?”

说着,七叔很是和善的笑了笑。一如既往,是长辈对我的那种和善的笑。但我竟无法做出任何回应。

而又在一顿之后,七叔接着说:

“后来,我慢慢坐了上去,顺带用着‘佛陀’的情报网,搞起了自己的副业,也就是你现在干的这一行。你接手的时候,我的确是因为胡韦有了退役。刚巧,你又把刘家小子给做了。我以为,我真的就此可以退休了,跟着我干的那帮子人,也都以为‘佛陀’会就此消散。却没想到,‘佛陀’会再找上门来。还要收回当年的这帮子老人。我并不想再出来,琢磨来琢磨去,起了私心,就像让你小子顶这个雷。顶的过,是你的造化,顶不过,我也能落个安稳退休。”

七叔,说话间,再顿!把我面前那杯我没喝的酒也拿起来,一饮而尽。又是一声咂嘴长嗨之后,接着说:

“现在好了!你都知道了。你怪七叔,应该的,应该的。”

而后,他再笑。笑得依旧和蔼,却已经多了几分凄凉。

我们叔侄,再度陷入了沉默当中。大概有又十几分钟的时间,七叔又给自己满上一杯,又是一饮而尽。然后,便用一种极为凄凉的强调说:

“老侄儿,还记得你入行的时候,七叔跟你说的啥不?我们是弹簧刀,别人手里的弹簧刀。但有些时候,总免不了要去伤害自己的故人。现在,你可以对我动手了……”

说完,七叔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我看着那个酒瓶,已经下去了一多半。全都是七叔一个人喝的。而此时此刻,他背上的纹身分外明显。他的人靠在椅子里,更是开始不住的流泪。

其实,我在找上七叔的那一刻。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对待七叔。或许,我真的会用他的直跳杀了他,因为他是“佛陀”。但不管我怎么想,他好像都是的七叔。有我七叔的皮囊,更有我七叔那慈长的音容笑貌。而这些,又根本不允许我动手。

或许,我应该遵从七叔的那句话,让我尊重一个点子的职业操守,即便自己的刀刃真的要伤害自己认识的人。

或许,我真的应该继续麻木下去。

但好像,一旦我这么做了。我就真的会永远是个点子,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和七叔之间,再度沉默。不知多久。

我缓缓起身,拿起七叔放在椅背上的衣服,轻轻披在了七叔的背上,说:

“‘隐佛陀’就是别人都不知道的‘佛陀’。而且,‘佛陀’在打了我一枪之后,已经不会再存在了。我今天,只是想告诉七叔,我这个点子,从此也不再是点子了。”

说完,我拿起七叔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然后转身走出了七叔的书房,留下了不知道作何表情的七叔。

随后的几天里,我一个人开着车,把东三省转了个遍。一个个的去看了那些曾和我在一起杀人越货的招子们。

王宇照旧坐在自己的奶茶店里,让来往的小宅男们对着他的波涛吞口水;

高老四瘸着腿,却依旧去给别人看场子。高老四的名号,也从此变成了瘸老四;

老刀的汽修厂,照例火爆,只是老刀已经很少再钻到坑里去给人修车了,他有着一大帮刚从号里放出来的学徒,都踏踏实实的跟着老刀开始重新做人了;

老蒋的坟头,仍旧荒草戚戚,大概他的那个宝贝闺女,只有在清明的时候才能想起来她还有个曾经溺爱她的老爹吧!

……

这一次,我把这一切看在眼里,都只是远远的看着,没再走进他们的圈子之内。而在远远的看过他们一眼之后,我对每个人都发出了一条信息,内容是:

今天起,你们只需要做你们自己。我不再是点子,你们也不再是招子……

那条信息发过,我把我的手机扔进了我经常钓鱼的那条河里。手机砸破了薄如蝉翼的浮冰,沉入了河底。

大概,他们有人会回复我。但这,已经不再重要了。

做完这一切,我当晚就收拾了自己的细软,作别我老爹,说出去给他带个儿媳妇回来,便出了门。不用问,我是冲向陈曦而去的。

我没选择飞机,而是买了一张火车票出发的。在整整三十个小时旅途当中,我看尽了一路从北到南的风光,终于来到了陈曦的城市。在那里,我也见到了那个一直让我魂牵梦绕的女人。

而后的几天时间里,我和陈曦饱览了她所在城市的风光,甚至说,我已经选好了地点,准备要在那个位置开上一家酒吧了。不过,话要说回来,我是个守旧的人。我并不想在仅仅重温旧号之后几天之内,就玩什么求婚表白之类的。

我想,最好的感情应该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所以,在这段日子里,我们每天出去嗨,去吃,去喝,去游乐场,去看电影。去快乐,更去感动。在经过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时,我也会很自然的拉着她的手,她也不曾抗拒。但我却始终没有表白。

直到这天晚上,我们两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最高的那间名为“空中酒廊”的酒吧里,隔着红烛对面而坐之时,我们才把话题扯到了我和她的身上。

先开口的是她,她说:

“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做IT的,对她很好……”

这话,真心让我有点五雷轰顶的感觉。不过,我坐在她的对面,还是很坚强的露出了一个笑容。望着窗外,望着这个躺在我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用带着些许落寞的语气说:

“没事儿!你们不还没结婚么?”

的确,我就是这么回应她的。

我觉得,如果是真爱,就算已经结婚了,都能给他们搅合离婚,何况,他们还没结呢?

陈曦听了,也只笑了笑,然后跟我一齐看向了窗外……

窗外,繁华似锦。

窗内,我心怀鬼胎。

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有人站在了我的身旁,我很警觉地扭头看过去,发现一个带着黑框眼睛,身材消瘦的男人正在冲着我笑。

这人,是国梁……

他的笑,依然让人觉得寒冷刺骨……

不过,看着这个笑,我还真的有点暖心。可以说,他是第一个在我解散团队之后找上我的“故人”。

我刚想起身和他来个拥抱,国梁却突然从口袋里掏出枪,抵在了我的头上,随后他说:

“还记得我和你说过什么么?”

话音刚落,枪声响起……

那一刻,我清楚的看到子弹从国梁的枪管中喷射而出,燃起绚丽的一抹火化。这颗子弹慢慢的在空中旋转飞来,然后正中我的眉心,从我的后脑射出,打碎了我身后的玻璃。我的身子,也在子弹的冲击之下,向后栽倒,从破碎的窗口慢慢的落了下去。

在身体飘出窗外的那一刻,我看到了陈曦惊恐的泪水。也响起了曾经国梁对我说的那句话:

“等你变成红色的时候,我就会来杀了你……”

而也在同时,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国梁的眼中,多数人都是红色的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我若有心,有念,有牵挂,我便是刍狗,红色的刍狗。

我若无心,则天地我有,而万物皆为我刀下的刍狗。

曾经,我和国梁一样,是天,是地……

现在,国梁还是国梁。

我却已经成了他眼中的,刍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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