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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爱你,没人能贬低,没事能干扰(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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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究没有离开深圳。

关宇在给了我那一份文件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而郭蒙找到我,非要我回到天坤去上班。

当然,我没有成为天坤的董事长,因为我经商的水平实在太烂了,我怕我一个不小心,就能把整个天坤败光光。

所以,我成为了郭蒙手下一个拿着标准工资的宝石鉴定师,而郭蒙呢,被我强迫着硬着头皮接下来这桩苦差事,每天都风风火火的,变得越来越稳重可靠。他的改变有可能是因为林萧生了一对双胞胎,而土豪也需要出来打拼多挣点奶粉钱。

我终究也没有回去吕家,孙倩这个女人,其实是很悲剧的存在,她爱了吕正科一辈子,也为他清扫路面一辈子,她依然无法接受我的存在,但是大概也找不到和我斗的理由了,最后在吕澄的安排下,去了新加坡。

至于吕澄,我当然无法喊她姐姐,这样显得特别别扭。但是我让郭蒙把她请到天坤里面,她与人打交道的手段依然是作风鲜明,独树一帜,把整个宣传公关部门打理得风生水起。而肖光华呢,最终还是和吕澄在一起,而他成了家庭主男,经常在中午我们还没下班的时候,他就端着饭盒冲到吕澄的办公室,告诉她饭菜还是热的,这样让人心生羡慕。

而王晓晓呢,最终她还是为了李建中又再一次来到了深圳,她和李建中一样,跟着吕萝整天整天帮忙天坤招兵买马,偶尔她也会跑上来找我一起去吃饭,我们聊天气聊服饰聊哪边又开了一家新店了有空一起去逛逛之类的,唯独不会再聊心情。

时光过得飞快。

转眼我25岁,站在人生的分水岭,慢慢地发现自己的身材变得越来越不可控制,偶尔也会伤感,坐在阳台上面向下俯览,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急急匆匆,有一些情侣贴在一起,虽然走得缓慢但是却让人感到幸福。

而那个我最想和他在一起的男人关宇,这三年来,他如同一朵蒲公英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到了我的身边,陪过我度过了整整四个夏天,但是他却果然是蒲公英,他来过,然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可能还没有原谅他。如同他一样。

可是我放不下他,这也是真的。

我报读的那个夜大,学了三年的英语,终于把自己憋足的英语修补了一下。

后来,我向郭蒙辞行,然后背上行囊,去到了阔别多年的荷兰,阿姆斯特丹。

这个地方,变化也是惊人的,那一年的小小的街道,已经变得更整齐,更光亮,让人踏上去,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只是那一年,魏敏带着我和叶原野谋生的那家小店上面,贴着一张小小的纸条,我看了老半天,翻译过来大概是店家出门了,再过一段时间才会开业。

我找到了便宜的旅馆,然后在那一年叶原野经常带我去的酒吧里面找到了一份打鼓的兼职工作,我的队友们,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肤色和性格,但是他们都会竖起大拇指对我用憋足的中文说:“叶秋葵,中国女人好样的。”

兜兜转转,我发现我还是比较适合打鼓,手起手落间,沉寂的鼓面被我撼动,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舞台下就有人随着我这样的鼓声疯狂舞动,这让我觉得浮生若梦,不枉此生。

而那些宝石冰凉闪耀,它们会迷惑我的心,它们会交给我冷漠。

所以我丢下那些宝石,丢下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重回荷兰,重新过来那一种非要费尽心机才能讨要来的生活。

后来,我还是重遇了关宇。

乐队的成员邀请我去郊外看漫山遍野的郁金香,他们用憋足的中文来迁就我,而我用憋足的英语和他们交流,那漫山遍野的花海,满天的香气,兴奋的人一波一波地跑来跑去,而我就在其中看到了大叔关宇,他歪着脸,像是给人指路,他细细听完两个游客的话,指了指前面,还带着两个人走了十几米远,再一次重申了一次。

那一刻,我感觉和他跨越了山山水水,哪怕我们之间隔着三十多米的距离。

我原本想走上去,伸手就甩给他一巴掌说:“关宇,你大爷的,你知道不知道,其实我找你找得很辛苦,你知道不知道每一次我自己去关家大宅,都觉得孤独和苍凉?你知道不知道你离开了之后我见识了商海的残酷,忽然就一下子对你心生抱歉?”

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的出现,会惊扰他,会破坏他现在一切的安静祥和。

他显得很快乐,身上穿着白色的T恤,穿着破洞的牛仔裤,他的手里面拿着刚刚采摘下来的各色郁金香,他的脸上带着完全是发自内心的笑容。

原来离开了我,他变得那么快乐。

而我却钉在原地,不肯走,也不让别人走,那一刻,我为自己的自私感到羞愧。

而乐队的那些小伙伴,簇拥着我就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我甚至没有迟疑,就跟着他们走了。

而关宇,我一下子和你,又隔着不仅仅三十米的距离。

曾经在无数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梦见你,你的笑容淡淡,却情深款款,你说:“叶秋葵,我想,我们还是要在一起,创造无数的可能。”

醒来,午夜的风穿堂而过,我在本应熟悉却陌生得无以复加的场景里面,忽然就泪流满脸,泣不成声。

而你呢,离开了我,你变得更好,这让我一下子感觉,没有了我,你会过得更好。

然后我,怀着重重的心事,跟着乐队的成员在另外一片山岗的花海里面遨游,然后我对他们说,我漂得累了,我要回国了,我只能再打一次鼓了。

我最后的一次打鼓,狂欢过后,我把鼓棒放进背囊,和那些好兄弟好哥们告别,然后背着背囊再一次走了那条幽深的路,再一次经过那个小店的门口,我驻足在那里,站立了很久。

那张纸条已经被撕掉,主人应该是会来了,我甚至还在才想着里面现在在卖一些什么,会不会也是古玩呢?毕竟魏敏之前卖的是古玩,然后很多游客来了一次之后,下一次还会再来,那些客源还算源源不断。

我就这样倚靠在那道古色古香的门上面,贴在上面,任由回忆拽着我的手,带着我不断地一直后退,后退到很多年前那些好像永远都没有悲伤的日子。

忽然,小店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门被拉开,而他就站在那里,对我说:“嘿,你好,请问需要一些什么?”

灯被拉开,光芒飞快地跑到我的眼里面,放眼望去跌入眼帘的是错落有致的货架,上面那些散发着古旧的光芒的瓶瓶罐罐,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对我说:“嗨,叶秋葵,好久不见。”

所有的摆设,是印象中的样子,似乎丝毫未改变过。

而店家却变了人,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国男人,他的脸上并未挂着午夜被吵醒的不耐烦,反而带着平静的,眼神清亮。

可惜的是,最终被我惊扰。

我尴尬万分,想要逃开,想要当做这一场遇见从来没有遇见一样,而他却飞快地走过来,拽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拽到他的怀里面,说了一句:“你终于来了。”

像是料定我一定会来一样。

关宇,如果我一直不来,又或者不是事隔三年再来,而是三十年之后再来,你会不会等?

可是我怎么舍得让你陷入无穷无尽的等待?

但你又怎么能如此笃定我会来?

我原本想挣脱,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你却像是世界末日就要来了般,狠狠地抱住我,你的骨骼把我咯得生痛,这提醒着我,这一切都是现实生活,并非在梦里面。

终究,我没有回国,在郭蒙王晓晓他们的催促声中,我硬着头皮任由他们唠叨我,反正我留了下来。

这一天,天气晴朗,我带着很多劣质的宝石走到大街上,大街上人来人往,而我用憋足的英语推销着自己的东西。

晚饭过后,我还是回去那个酒吧打鼓。我混得越来越熟,打完鼓之后,还会有客人请我喝一杯长岛冰茶,而喝完之后,我就晕乎乎地靠在关宇的身上,他就会带我回家,回到那个小小的古玩店,关上门,我们就能找到自己的天长地久。

偶尔,关宇也会担忧,他想要一个小孩子,但是我几乎每天都会喝上一点点的酒。

我生日的时候,我们终于双双喝醉,而他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枚戒指,就是那一年被我丢回去的那一枚,外加他站到大街上,冲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喊一句:“叶秋葵,嫁给我吧,我关宇大爷的离不开你啊!”

好吧,看在他难得一次那么傻逼犯二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同意了。

我同意了之后,他傻乎乎地看着我嘿嘿笑,我也嘿嘿笑了一下之后凶巴巴地说:“关宇你大爷的,还傻笑个什么!赶紧帮我把戒指戴上啊!”

关宇傻笑了一下,一下子扑上来,熊抱了我,然后把戒指套到我的手里,说了一句:“我爱你,没人能贬低,没事能干扰。以后全部听你的。”

我差点又想踹他一脚啊,但是看在他说得那么诚恳的份上,算了,原谅他吧!反正我们是要相亲相爱一辈子的!

全文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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