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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詹霸王逃亡记终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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裆部熟悉的刺激感后,下沉时的水压感便逐渐消失了……

红武伯詹侍帮梦见了小魔王爱新觉罗和黑尸布大王,在梦中他们是一体,小魔王用石化的手臂搂抱他,想给他一个灰吻,他骤然惊醒,口干舌燥,满嘴血腥味,心脏在胸腔内咚咚狂跳。

“死魂罪人复活啦。”

汉密尔顿宣布。

詹侍帮摇摇头,试图挣脱梦境的缠绕,伤心之地,我淹死在伤心之地。

“我没死。”

“这可难说,”

索命学士居高临下站在他面前,

“鸭子哥,当个好鸭子,煮些肉汤给咱们的杂种朋友喝,他一定饿坏了。”

詹侍帮发现自己竟躺在“含羞少妇号”上,盖着有浓浓醋味的烂毯子,船已过伤心领,之前溺水的记忆是一场梦中之梦罢。

“我怎么闻起来像恶心的醋坛子?”

“莱摩特用醋为你洗过身子,有人说这样就能预防灰鳞病——我对此深表怀疑,但试试总没坏处,佣兵头子把你捞上来后,正是莱摩特为你清出肺里的积水,你当时烫得跟热锅似的,嘴唇成了血红,耶达里要把你扔回去,但皇子坚决不许。”

清国皇子救了他,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石靈人伸出伤痕累累的灰手,血从指节处渗出。他犹如沉重的压箱石把我拽向深水,被我的裆部闪电打死。

“佣兵头子把我捞上来的?”

他一定是恨我入骨,否则怎不让我死掉呢?我可是他的敌人啊,至少他是我的敌人……

“我昏迷了多久?船现在到了哪里?”

“荷鲁斯镇。”

汉密尔顿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小刀,

“给。”

他朝下扔给詹侍帮。

詹侍帮往后一缩,小刀插在他两腿之间的甲板上,嗡嗡颤动,他把它拔出来:

“干吗?”

“把靴子脱了,拿刀戳每根手指和脚趾。”

“这……很痛啊。”

“希望如此,快脱。”

于是詹侍帮依次脱下左右脚的靴子,再褪掉臭袜子,仔细打量脚趾,在他眼中,指头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他试探性地戳了戳大脚趾。

“用点力。”

索命学士汉密尔顿敦促。

“要见血吗?”

“必要的话。”

“我是不是每个脚趾都得留道疤?”

“叫你做这个当然不是数脚指头,而是确认你还有痛觉,戳下去会痛,可谓不幸中的万幸;如果什么也感觉不到,那你就惨了。”

灰癣病……詹侍帮情不自禁地畏缩,他苦着脸刺向另一根脚趾,眼看着一串血珠子沾在小刀尖端。

“痛极了,你满意了?”

“我高兴得想跳舞咧。”

“你的脚比我的还臭,大红鸡,”

鸭子哥端来一杯肉汤,

“地之毅勇侯警告过你别碰石靈人。”

“没错,可惜他忘了警告石靈人别碰我。”

“你边刺边注意有没有小块坏死的灰皮、指甲有没有变黑。”

汉密尔顿说,

“如果发现这样的迹象,千万别犹豫,失去一根脚趾总比失去一只脚要好,失去一条胳膊也好过终日在梦想桥上嚎啕,方便的话,现在刺另一只脚,然后还有手指。”

詹侍帮盘起发育过度的长脚,开始刺另一边的脚指头。

“我那话儿需要扎吗?”

“刺一刺没损失。”

“是你没损失,嗨,想想我用它干过那么多坏事,真不如切掉算了。”

“你随意,等你切下来,我们会把它晒干、填满,拿出去当幸运符高价售卖,魂体的命根子据说有魔力唷。”

“说得好,一年来,我可是跟一个美女大力宣扬过它的疗效呢。”

詹侍帮用小刀刺向大拇指,血珠子一下冒了出来。他赶紧拿嘴吮吸。

“还要我自虐多久?如何确定我完全没事儿了?”

“要我说实话?”

索命学士道,

“没法百分百确定,你喝了一肚子河水,很可能已经开始变灰——从内部器官开始,首先是心和肺,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扎脚指头或拿醋洗澡都毫无意义。你刺完了,喝点肉汤吧。”

肉汤滋味不错,但詹侍帮注意到用餐期间索命学士横了张桌子在他们之间,“含羞少妇号”目前停靠在法兰克河东岸一个风化的码头墩上,往下两个墩子的地方,有艘瓦西里亚河上战舰正在卸下士兵,商店、摊贩和仓库都挤在河边的砂石墙下,墙后隐约能看见城市的塔楼和圆顶,夕阳为它们镀上了一层红光。

不,这不是城市,荷鲁斯镇乃是古瓦西里亚治下的一座镇子,这里不是太平天国,在这里,这还算不上一座城。

莱摩特带着皇子登上甲板,她看见詹侍帮,便冲过来拥抱他。

“上帝慈悲,我们一直在为你祈祷,胡戈大人。”

至少你祈祷了。

“这回我不反对祈祷。”

小皇子的情绪就没那么高了,他闷闷不乐,为自己被强留在“含羞少妇号”上、不能与耶达里和耶利王一起上岸而愤愤不平。

“我们是为你安全着想,”

莱摩特劝慰皇子,

“局势动荡啊。”

汉密尔顿解释道:

“从伤心之地南下至荷鲁斯镇这段路,我们曾三次看见游牧骑兵沿河东岸向南奔驰。都是怪兽岛蛮族人,有一次他们离得如此之近,我们甚至听得见发辫的铃铛声,入夜后,在东方的丘陵背后还能看见他们的营火,河上出现了满载奴兵的瓦西里亚战船和河上战舰,显然,执政官们担心赛荷鲁斯镇会遭到怪兽岛蛮族人的攻击。”

这不难理解,沿河各大镇子只有荷鲁斯镇坐落于法兰克河东岸,对蛮族之王们而言,它是最容易到手的猎物,但这里没什么好抢的,如果詹侍帮是可汗,他会佯攻荷鲁斯镇,吸引瓦西里亚人来援,然后兼程南下,全力进攻瓦西里亚城,至少詹侍帮在太平天国江河地区是这么玩的,当时他身边还有燕王秦侯镇、大黑鸡等一众人,可惜现在都和他无关了。

“我懂得如何使剑。”

小皇子不服气。

“在动荡的时代,连你最勇猛的魔王父亲也会依靠一大堆怪物来保护自身安全。”

詹侍帮嘲弄到小魔王,可惜小魔王还蜷缩在极北之地,无暇顾及自己四处逃窜的儿子,詹侍帮想起唐王洪思源剑走偏锋发兵北方而非江河地区的赖汉英,估计小魔王也并非对太平天国的动荡无动于衷,不然唐王洪思源不可能坐视着土鸡白嫖军被摧毁而不管。

莱摩特已换掉修女袍,转而装扮成富商的妻女,詹侍帮仔细打量着她,迄今为止,他轻易破解了地之毅勇侯和小皇子的绿发之谜,而耶达里和耶利王似乎只是船夫,鸭子王更是为人单纯,只有这莱摩特……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加入这个团队?依我判断,肯定不是为了钱,皇子跟她有何关系?她真的是修女吗?

詹侍帮想着,这个皇子多半是小魔王和外国女人搞出来的,至少在这点上小皇子没骗人,而地之毅勇侯为何也是个外国佬,多半因为老的地之毅勇侯已经死了,这个杂种继承了其魂体。

汉密尔顿也注意到她的装扮。

“咱们要突然放弃上帝的眷顾了么?莱摩特,我更喜欢你穿修女袍的样子。”

“我更喜欢你裸着身子。”

詹侍帮说,莱摩特谴责似的瞪了他一眼。

“讲这种话的人太不纯洁了,修女袍是太平天国人的特有打扮,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

她回头望向爱新觉罗皇子,

“你不是唯一一位需要隐藏身份的人。”

男孩不吃这套,看来,他虽是众人呵护下的魔王之子,却仍旧未脱稚气,对这个世界和世上的危险懵懵懂懂。

“爱新觉罗皇子,”

詹侍帮提议,

“既然我俩都被困在这条船上了,可否有幸与您来一盘狂杀牌,以打发时间呢?”

皇子兴趣缺缺地看了他一眼。

“狂杀牌我玩腻了。”

“受够了输给魂罪人,是吗?”

不出詹侍帮所料,激将之计果然奏效。

“去拿卡牌和牌桌,我要给你点颜色瞧。”

然后他们就在甲板上、舱房背后盘腿打牌,小皇子以攻势开局,他的龙牌、大象牌和重骑兵牌一股脑儿都摆在前面,这是年轻人的阵法,大胆而愚蠢,一心求胜却不顾后果,詹侍帮让王子先走,汉密尔顿站在后头,远远地观战。

小皇子伸手去拿他的龙牌,詹侍帮清了清嗓子。

“换成我,我不会走那一步,把十星龙牌太早释放出来将是着臭牌。”

他无辜地笑笑,

“你父亲很清楚盲目冒进的下场。”

“你认识我的生父?”

“是的,何止认识,我见过他三回,三回都不是简单的见面,我和他真有缘,每一次见面都得有点流血冲突才算完美,但我不敢声称自己跟小魔王爱新觉罗有多亲密,毕竟我们都想致对方于死地。不像你的‘义父’,你知道的吧,这位地之毅勇侯大人是小魔王爱新觉罗最得力的干将?”

“地之毅勇侯大人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真正的朋友,否则怎么解释他居然会如此忠心耿耿,拼命保护令他的肉身被毁、魂落他人之手、四处奔波的恶魔皇帝的儿子?你父亲做的事实在令人遗憾,若非他让自己的好朋友去送死,黑泥城之战时,这位好朋友不正可以保护他自己的宝贝小皇子,阻止那桩战舰被绿火焚毁、大军被屠灭的惨祸么?”

小皇子脸一红。

“黑泥城之战时我不在父皇身边,当时我的义兄孟闰还有几个都死在了臭水湾,幸好他们死了,不然要让这几位仁兄知道我爹有我这么个混血儿子,不争着杀了我,还得依靠一位叫柴鸡的太监,是他用加满度的船把我送到奶酪贩子那里,然后现在我就在这里和你这个莽夫一起打牌。”

“这样啊,”

詹侍帮掏出十星战象牌,

“你的一众义兄们在臭水湾死翘翘以后,太监菜鸡又把你偷运过大海,交给我们共同的大胖子朋友奶酪贩子,接着奶酪贩子把你藏在撑篙船里,再找来一位流放在外的清帝国大员作你义父,这是个精彩的故事,将来你帮你爸打下太平天国,诗人们必定要绘声绘色地描绘你的流亡经历……当然啦,前提是美丽的洪秀全血脉钢铁女王肯与你结为连理。”

“她会的,她必须这么做。”

“必须?”

詹侍帮啧了啧嘴,

“这话作女王的可不愿听,你是个完美的王子,无可挑剔,阳光勇敢,一张俏脸蛋儿能让太平天国随便哪个黄花闺女怀春;可惜我所知道的钢铁龙炮女王不是黄花闺女,她是怪物岛蛮族最高可汗的遗孀、火龙的拥有者和旧奴隶城邦的梦魇,是长了馒头的太平天国征服者,和他的祖父洪秀全征服太平界一样,她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温顺。”

“可她会答应的。”

小皇子的声音有些惊惶,很显然,他没考虑过未来的新娘拒绝自己的可能性,

“你又不了解她。”

他抓起五星重骑兵,狠狠地放在在牌桌上。

詹侍帮耸耸肩。

“从你们一路上的交谈中,还有我脑海里的朋友所描述,我了解到她整个童年时代都在四处逃亡,缺吃少穿,复仇的梦想和愿景支撑着她活下去,我了解她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满怀恐惧,终日担惊受怕,除了一个疯疯癫癫的义父,她举目无亲……最后这个义父还为一支怪兽岛恐龙骑兵军队就把她给卖了,我了解到在那草原上的某个地方,她的火龙诞生了,她也获得了新生,她一定很骄傲,她怎么可能不骄傲?除了骄傲,她还剩下什么?她也一定很强大,她怎么可能不强大?那些草原的蛮族人鄙视弱者,钢铁女王若是个弱女子,早就落得跟你那些义兄们一样的下场,她一定还很凶狠,阿斯塔波、幼发拉底和苏格拉底就是最好的证据。”

血妹给詹侍帮说过,钢铁女王穿越了尸体草原和怪兽荒原,经历了刺客、阴谋和巫术的轮番袭击,她失去了兄弟、丈夫和儿子,她用穿着凉鞋的纤纤细足,把奴隶贩子的城市踏在脚下,

“好了,当你捧着乞丐碗来到这样一位女王面前,你觉得她会怎么看你?你又该怎么说呢?‘早安,女士,我是死而复生的清帝国皇族独脉,这辈子都躲在撑篙船上,可我现在洗掉蓝发,决定做一条真龙了,我请求你……哎呀,我忘了提,关于对中原霸权的正统性我可比你靠前哟。’”

爱新觉罗皇族气歪了嘴。

“我才不会像乞丐一样去见我的新娘,我会亲提大军、以皇族的身份去会她。”

“你没有大军,只有偏师一支。”

很好,这番话果然刺激了他,詹侍帮不由得想起贾蓝凤的宝贝儿子洪马奇,我真是有激怒王子们的天赋啊。

“钢铁龙炮女王才拥有真正的大军,而她的军队与你无关。”

詹侍帮掏出十字弓兵牌。

“随你怎么说,反正她一定会嫁给我,地之毅勇侯大人早有安排,我把他当家人一样信任。”

“那你或许比我更像个傻瓜枭雄,谁也不能信任,我的好皇子,你既不能信任没颈链的学士和你义父,也不能信任英勇的鸭子王、可爱的莱摩特或是其他把你从豆荚里呵护长大的好朋友,而你最最不能信任的是奶酪贩子、太监菜鸡和你一心想娶的钢铁女王,你要让怀疑在心底生根,怀疑能让你在夜里保持警惕,睡得不沉总比长眠不醒要好。”

詹侍帮将他的十星黑龙王推过决斗场,

“我是没资格指点江山的,毕竟,你义父是声名赫赫的诸侯,我不过是个落难的末路枭雄,只能说若我们地位互换,我会剑走偏锋。”

这话让男孩来了兴致。

“怎么个剑走偏锋?”

“若我是你?我会东征而非西行,我会在黑泥城登陆,就地树起王旗,想征服太平天国,没有比现在更成熟的时机,太平天国帝座上坐着一个智商低下的天王,江河地区陷入了混战,富足之地被蹂躏得大伤元气,武昌和安庆或者南岭则仍由诸侯军队盘踞,下个冬天一到,全太平天国都会挨饿,而谁在打理这一切棘手问题、谁控制着天京城太平天国的弱智皇帝(天王等同于皇帝)呢?很不幸,是我亲爱的老上级,是同样剑走偏锋的唐王洪思源殿下,他任由我在江河被击败,却把神炮大军,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调到北方去,不知其所想,反正现在诸侯林立,军阀混战,你现在去太平天国,绝对可以占据一方!如果你想带上我,那最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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