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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故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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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请求下,女娲算了一下时间也还够,在半夜两点半,我们无声无息降落在了一个漆黑的山头游乐场。这里是东北的一个小山城,高晗的家乡。

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我想,这就是高晗曾经给我说过的玉皇山。重名的人很多,但那时我是第一次听说还有重名的山,因为杭州也有一座玉皇山。

据高晗说,他的家乡是个小城市,这个玉皇山上的公园既是城市里唯一的游乐场,也是唯一的动物园,他小的时候经常来这座山上开开碰碰车什么的,长大以后就经常上来玩一种叫毽球的运动。在他的叙述里,这座山俨然是个人间福地,每当思乡的时候,必对此地心驰而神往之,如今,在夜幕下,无声的秋千在风中微微摆动,而高晗却已经再也不能回来……

“风好凉啊……”小萝莉拉了拉衣服,看着嘴里呼出的白汽自语道:“快下雪了吧?”

“差不多了吧,现在是十一月初了,高晗说,这个阶段算是东北最难受的时段,天气冷了,暖气还没开始供,等十一月末开始供暖就舒服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在回答她还是在说给自己听。这个小城我已经听高晗给我介绍过几十遍了,虽然我没有来过,但这个城市不大,特征也很明显:周围一圈山,中间一条江。站在山头的望江亭上看下去,一条主干道贯穿江的东西两岸,全市的风景尽收眼底,高晗给我讲过的每一条街道都历历在目凭借着开天眼后进一步增强的夜视和远视能力,我甚至可以找到高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

下了山,找到了个宾馆住下,离天亮只有几个小时了,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好不容易熬到了八点多钟,看着窗外的城市慢慢在晨雾中苏醒过来,便迫不及待的跟女娲他们打了个招呼就出了门。

先在超市里大包小包的买了一堆营养品,还给高晗的爸爸买了两瓶五粮液,我就按照之前高晗告诉我的地址,来到了他的家。

这是一个靠江边的旧小区,房子看起来都有些年头了。虽然早上的天气很凉,但一些早起的老人已经结束了在楼下晨练,很多老太太都赶早市买好了一天要吃的鱼肉蔬菜回来了。七大姑八大婶相互招呼着,分享着早市上各摊位的价格行情,小区门口,卖早点的小贩一边把一根根金黄色的油条捞出油锅,一边不时的吆喝两声,跟来往的街坊寒暄几句。整个小区里弥漫着这种老社区特有的温馨气息,那是生活的味道。

这半年来,我们一直都奔西跑打打杀杀,竟是已经久违了这种安静祥和,看着这满院子的老头老太太,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时已经分不清楚这样的百姓生活与我一直逃亡奔命的日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不知不觉,我已经是泪流满面,引得出门上学的小孩子都对我侧目不已。

收拾好情绪,我在楼下整理了一下仪容,就拎着礼物跑上了三楼,敲响了高晗家的房门。一阵锅碗碰撞的声音后,门被打开了,门后露出了一张与高晗有七八分相似的脸。

“你是……?”开门的大概是高晗的母亲,看到一个陌生人一大早敲自家的房门,显然有点疑惑。

“阿姨好!我叫曲煜,是高晗的同事,来这边出差,顺道过来看看您跟大叔!”说着,我提了提手里的礼物。

“哦,是你啊!经常听我家晗子在电话里提起你,快请进!快请进!外边冷啊!”高妈妈很高兴,很热情的招呼我进房间。

“大叔呢?您二老身体还好吧?”我把礼物放到桌上,后问道。

“唉~~都好,要是晗子能回来就更好了,儿子跑那么远,当妈的能不惦记嘛……你大叔他一早跟隔壁的老刘头去山上打拳下棋去了,不到吃中午饭不会回来的。那个啥,晗子现在怎么样了?他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啊?”高妈妈笑着招呼我坐下,自己也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按照高晗所说,高妈妈今年应该是五十出头,可是她的人看上去远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很多,对儿子的挂念应该是很重要的原因吧。

“哦,他现在升了职,被调到美国总公司去培训了,”我红着脸编了个瞎话:“前几天我跟他说要来这边出差,他还叮嘱我一定要替他来看看你们,他也很想家的,可这个出国培训的机会很难得,他现在又是事业的上升期,不去太可惜了。”

“唉,这孩子,他有出息了是好事啊,还是工作重要,能出国那是该去的,可这都快半年了,连个电话都不往家里打一个,这孩子,真是不省心啊……”高妈妈有点怅然若失的喃喃说道,沉默了一会,她又打起了精神,问道:“小煜啊,你跟晗子的年纪差不多吧,成家了没有啊?”

我心说我倒是想成家了,没人肯跟我啊!可是嘴上还是得说:“还没呢,年轻的时候还是先干好事业,成家的事不着急。”

“你们现在的这些小孩啊,也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这么大的人了,没个家怎么行!”高妈妈摇着头说道:“尤其像你们这样在外边打工的,离乡背井的,身边每个知道冷热的人可怎么过啊!就这么想想,我都替你们愁啊!”

高妈妈停了一会,又忽然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家晗子处女朋友了没有?他去美国不会带回来一个外国女人吧?”

我想起最后看到晶晶用血刃刺穿高晗的一幕,心里又是一痛,却只能勉强笑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要是带个洋老婆回来也不错啊,科学家都说了,混血儿一般都比较聪明的。”

“净瞎扯!”高妈妈笑骂道:“中国女人这婆媳关系都是老大难,真要是带个洋女人回来,连话都说不到一块去,还怎么处啊!”

说道混血儿,我想起了女娲刚刚讲的故事,忽然心里一动,问道:“阿姨,我能去高晗的房间看看吗?他说他上次回来的时候穿的一件毛衣好像放在家里了,想让我给他寄过去。”

“毛衣?没有啊,倒是有件外套是扔在家里了,我带你进去找找吧。”高妈妈说着,便起身带我进了小房间。

高晗起码有两年多没回来过了,可是小房间收拾的一尘不染,所有的东西都摆放的整整齐齐,连地板都是每天擦过的,跟他在杭州的狗窝实在是天渊之别。我也有两年没回过家了,但我相信,我的房间也像这里一样吧。每个母亲都是这样,不管儿子跑到多远,多久不曾回家,也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总是会准备好整洁的房间和热乎乎的饭菜,无论儿子是衣锦还乡也好,落魄而归也罢,家总是一个希望,一个安全的港湾,随时给归来的游子以慰藉。可是这个房间太干净了,让我的打算有落空的可能。

高妈妈打开了墙角的衣柜,将一叠叠厚重的冬装搬了出来,嘴里还喃喃的嘟囔着我们这些年轻人都不懂得爱惜身体,嫌棉袄难看都不愿意穿什么的。我赶忙过去帮忙,高妈妈搬的兴起,索性把衣柜又重新整理了一遍,才找到了她所说的那件外套。而这期间,仗着开过天眼,我终于成功的在无数洗的干干净净的毛衣里面找到了几根头发,小心的收到怀里。

目的达成以后,面对高妈妈对高晗近况的问长问短,我再也坐不住了,生怕再编下去会穿帮,只好借口还有公事要办,寒暄几句之后就逃离了他的家,他的妈妈。

站在小区门口,我充满眷恋的再看了一眼这活色生香的众生相。一次失败的爱情把我卷入了我不该卷入的奇幻战争,我是否还有机会活着回到这样朴素庸俗的生活中呢?如果可以的话,要等到何时呢?不过,我拍了拍口袋里的那几根宝贝头发,不管我能不能回得来,至少我要让高晗回来,哪怕他不再是原来的那一个,哪怕只是他的克隆体,只要拥有原本的容貌,记忆,性格,那么又跟原来的那一个有什么区别呢?新生的高晗不再需要到战场上搏杀,不再需要忍受无量老板的欺压,他只需要回到这里,回到这宁静安详的生活。或许这样的高晗只是一个赝品,他不再是我的兄弟,我的战友,但至少,他仍然是高妈妈的儿子,他会给这个家庭带回欢笑和天伦之乐。这样做,应该算是在欺骗他的父母吧,可是,只要真相不被揭穿,让这个克隆体陪伴着两位老人走过余生,有一个快乐的晚年,那么这种欺骗应该也算是好事吧。

办完了事情,我的心情很好,香香他们去旅行社预定长白山滑雪一日游了,估计没这么快回宾馆。我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找了个早点摊坐下,要了一碗豆腐脑两个油炸糕,打算填填肚子,可是第一口豆腐还没放进嘴里,我的眼睛就被摊主放在桌子上的那台古董电视机吸引住了。

电视上正在播着早间新闻,画面上,大洋彼岸的黑大个总统正在一本正经的告诉正在吃早餐的各位,前端时间美国与俄罗斯签署的核裁军协议近期将开始执行,美国将率先销毁一千枚核弹头。

靠!大白天的,又他妈见鬼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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